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作为丰华股份的潜在新控股股东,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鑫源集团”)在8月9日晚公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未来12个月内,有在继续强化发展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优化业务结构,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据悉,近年来,受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隆鑫控股”)陷入债务危机。2022年1月30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鑫源集团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认可,作为重整投资人积极参与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拟通过本次收购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5638.74万股股份,占比29.99%,重整投资款共计7.45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后,鑫源集团将成为丰华股份控股股东,龚大兴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鑫源集团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赋能,提高资产质量,促进健康稳定发展,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及对于股东的投资回报。
资料显示,鑫源集团成立于2007年11月9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龚大兴,股东为龚大兴(70%)、尹晓梅(30%),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高端摩托车、农业机械、通用机械制造、智慧出行、融资租赁等。截至2023年底,其总资产约114.09亿元,净资产39.94亿元;2021-2023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1.75亿元、96.34亿元和98.01亿元,净利润4.05亿元、3.34亿元和3.42亿元。(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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