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6日丨永盛新材料(03608.HK)发布,于2024年1月3日,要约人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8条向一切余下要约股东寄发强制收买告诉。余下要约股东可向***院请求对立强制收买的告诉期于2024年2月2日(即自强制收买告诉日期起计一个月届满当日)下午十一时五十九分(开曼群岛时刻)届满。依据要约人于2024年2月5日(开曼群岛时刻)对***院的令状及其他原诉程序记载册所进行的查册显现,概无任何余下要约股东向***院提出有关请求。由於概无余下要约股东于2024年2月2日下午十一时五十九分(开曼群岛时刻)条件出有关请求,要约人已有姑且必须按与股份要约相同的条款收买余下要约股份。
强制收买已于2024年2月6日完结,而一切余下要约股份均已过户予要约人。敷衍余下要约股东的强制收买价值金钱总额已由要约人付出予公司,并由本公司以信任方式代余下要约股东于独立开设的银行账户内持有,直至(i)余下要约股东依照股份要约的条款已获付出强制收买价值;及(ii)强制收买完结日期起计六年届满(以较早者为准)。强制收买支票将于2024年2月7日后于实践可行情况下赶快且无论如何不迟于2024年2月底寄发予于2023年12月27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余下要约股东或有权收取支票的其他人士。
联交所已同意依据上市规矩第6.15(1)条吊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位置。股份于联交所的最终交易日为2023年12月31日,而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位置将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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